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1根据《淄博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xx〕24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xx〕34号)及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全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核心,组建联盟式、帮扶式共同体,充分发挥名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激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全区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共同体基础上,组建一批新的帮扶式、联盟式共同体,实现年内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共同体建设全覆盖。深入探索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互助互赢的共同体办学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三、工作重点
1.确定共同体核心学校,让学校自愿结合,增大学校间组建共同体双向选择空间,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和帮扶式共同体,鼓励各学校特色发展。
2.制定共同体内相关学校的捆绑式考核制度,推进学校间师资共享、学生共育、资源共建、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调动学校、校长、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四、共同体主要组建模式
1.联盟式共同体。小学组建10个联盟式共同体,初中组建4个联盟式共同体,全区确定14所联盟式共同体核心校,其余各学校依据地理位置、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选择加入一个联盟式共同体,每个共同体原则上不超过4所学校。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牵头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题共建共享、学生交流、教育教学活动同步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堂教学、良好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优质的师资团队,加快融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和办学层次。
2.帮扶式共同体。需要帮扶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教育和体育局优先在其所在的联盟共同体内确定一所帮扶学校,组成结对帮扶共同体。通过课题引领、网络教研、空中课堂、校干教师交流、特色共享等工作机制,帮助被帮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帮扶式共同体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张店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会议并公布。(3月)
2.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对接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填写联盟式共同体汇总表(附件1)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3.有被帮扶需求的学校填写帮扶式共同体申请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4.适时召开会议公布全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式共同体、帮扶式共同体组建情况,部署任务,明确要求。(4月)
5.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各帮扶学校牵头、协调共同体内学校制定共同体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主要工作任务、合作方式、相关职责等,并于4月15日前报基础教育科。(4月)
6.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共同体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反馈。(4月)
7.制定全区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评价、考核标准并公布。(4月)
8.各共同体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及时调度、指导。(5月-11月)
9.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11月-12月)
10.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典型案例和经验,引领各共同体良性发展。(12月)
六、健全保障机制
1.探索构建共同体管理一体化机制。共同体内部实行核心校负责制,引领各成员学校逐步探索构建“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教学、一体化教研”的共同体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各共同体学校等要明确各自职责和具体任务,协同发展、创新发展。
2.探索构建“互联网+共同体”发展新机制。以教育信息化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改善学校信息化办学条件、推进学校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全域性数字化学习推广应用、强化学校校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等举措,全面优化学校网络教学与学习环境,实现共同体内部各学校互联互通、互动交流、共同生长。
3.建立科研先导和典型引领机制。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帮扶式共同体帮扶学校系统梳理共同体运行中的各类问题和难点,按照“问题即课题”思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突破瓶颈,创新协同发展路径,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区教体局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推介,引领发展。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区财政局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的共同体发展经费,用于保障共同体建设、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等。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2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县域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 ……此处隐藏21863个字……成员学校共同发展的集团化办学章程,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各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等,约束和规范教育集团办学行为。理顺集团总校与分校在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水平。通过建章立制与执行充分调动成员学校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能动性,增强群体认同感与归属感。
(二)优化师资队伍。集团各成员学校教师交流范围原则上只在集团内部。集团内师资协调由总校牵头,分校密切配合。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根据集团各成员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科需要与特点采用点对点交流、结构补缺、跨校执教等方式,建立积极有效的集团内教师交流和领导交流机制。盘活集团骨干教师资源,加快集团学科名师建设,形成一支集团“领航教师”队伍,发挥其在集团内的辐射引领作用。以学科建设、课程开发为纽带组建集团专项研修团队,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集团教学研训一体化制度,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培育分校师资队伍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集团各成员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趋于均衡稳定。
(三)常态教学共研。教育集团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集团性教学研讨活动,针对薄弱学科、薄弱年级把脉问诊,找出问题,精准施策。总校要定期到薄弱分校开展研学指导,通过示范带动,人文关怀,促进师生提振士气,奋发赶超。集团内骨干教师(名师)要一对一结对帮助教学成绩靠后的教师,从课标把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反思、课后辅导等给予指导,有效提升受助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强化交流问效。根据集团建设需要,结合《荔波县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暂行办法》,集团总校和分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周期 1-2 年,明确职责要求和目标任务,开学前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集团总校每年定期向薄弱分校派出至少 3 名以上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负责引领分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发展,要明确派出人员到分校提升教学质量的具体目标任务;对应的分校等额输出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到总校跟岗学习,跟岗人员要力保任教学科成绩稳中有进。交流期满,将严格考核问效,对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下滑的总校和分校校长进行轮岗交流或免职。互派教师的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按《荔波县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探索学生体验。探索学生联合培养方式,各校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总校与分校探索实施部分学生联合培养实验。总校定期组织学生到分校结对开展学习互鉴、生活体验活动,分校选派部分学生到总校跟班学习体验,不断探索学生联合培养模式,达到共同提高。
(六)提升办学效益。推行集团成员学校实行基本同步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常规管理、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质量和学生品行综合评价等方面协调一致、同步推进,共同提升。建立课堂教学共研机制。通过紧密型教研、组建学科科研团队,定期围绕课堂教学共性、瓶颈问题开展项目研究,通过专家引领、名师工作室、青蓝结对、学科组研讨等形式,提升课堂教学和教科研的有效性,整体提高成员校课堂教学和教科研质量。分校学科教师要定期到总校就教材、教法和教学模式进行交流研讨,每月抽出至少 1 天时间到集团总校跟班听课学习,提升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教育集团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总校带动作用和分校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集团内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场地、课程、师资、活动等教育资源共享。探索集团内跨校课程开发、课程共享和课程配送,持续提升办学效益。
(七)塑造办学品牌。各教育集团要把推动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教育文化的互融和推广。注重集团文化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加强基础教育内涵课程项目研究。各成员校在提升常态课程教学水平的同时,积极推进本校的特色课程项目创建,充分发挥集团的群体智慧,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对现有学校特色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凝练,在坚持集团发展一盘棋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分校的办学特色,使分学校既有集团共同的主体色调,又有个性化的亮点,努力形成“一校一品”和谐发展的集团品牌。
(八)加强业务指导。县教育局要加强集团化办学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集团化办学督导考评工作。教学研究中心:负责集团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政工科:负责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教师流转和培训中心:负责教师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基础教育中心:负责集团化教育布局规划工作。综合科:负责宣传工作。会计核算中心:负责集团化财务和资金管理保障工作。校园安全和法规服务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集团化信息教育工作。卫生和食品安全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组:负责集团化学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项目建设中心:负责集团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学生资助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学前教育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附设幼儿班管理工作。纪检工作组:负责集团化学校纪检工作;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学生校外活动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县教育局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工作组)负责人、总校校长为成员的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各集团总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具体工作。各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有关集团化办学会议,重点解决集团化办学的疑难问题,切实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机制。县教育局依据《荔波县小学教育集团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按年度对各教育集团办学情况、实施过程及办学效果开展捆绑式评估,既要看集团的整体发展,也要看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进步,实现考评结果与学校或个人荣誉、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有机衔接,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设立专项经费。县财政每年度预算安排每个集团不低于 30 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活动开展和运转保障等,专项资金必须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激励人才支边。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激励人才支援边远农村学校相关机制。鼓励集团总校班子、名师、骨干教师到边远乡镇中心校或村校支教,乡镇中心校班子、名师、骨干教师到村校支教。明确支边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政策性补助补贴,实行同等条件评优评先、竞聘岗位职称优先规定,保障支边教师服务期的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化办学效益的全面提升。
(五)营造良好氛围。县教育局综合科和各教育集团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老百姓家门口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