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方案

时间:2024-07-16 11:36:32
社团管理方案

社团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团管理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团管理方案1

为了贯彻落实五莲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社团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我校新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主动地发展,着眼于促进学生兴趣、需要和特长的个性化发展,着眼于促进学生当前与未来生活质量的提高,着眼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的具体特点和传统优势,努力实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决定大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展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社团活动为平台,以“全员参与、丰富生活、展示个性、培养兴趣,拓宽知识、开发潜能”为宗旨,着力建设一批以艺术、体育、科技、劳技、社会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影响广泛的精品社团,积极创设生动活泼的育人环境,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扩大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推动中小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学校主动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社团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终身教育的原则。推进社团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优化育人模式的内在要求。社团建设必须根据学生的发展需求,系统地设计活动内容和方法体系,积极探索社团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课程化、品牌化之路,努力把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课堂、实践基地和大舞台。

2.激发主体、发展积极性的原则。推进社团建设,学生是主体。学校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以生为本,引导、激发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通过活动积累和磨炼,长见识、得乐趣,从而习得特长,提高能力和水平。

3.发展特长、建设特色项目的原则。推进社团活动,就是张扬个性,发展特长;就是进一步拓展教育的空间,以目标构建内容,

促使学生发展特长,促进学校发展特色,从而建设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教育课程体系,提升教育质量。

4.师生同步发展原则。推进社团活动,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能力为先导,面向全体学生,满足广大学生完善人格、学有专长、技能发展的要求,并满足学生选择发展和心智水平提高需求,开展师生互动,坚持教学相长,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

5.创设条件,保障安全原则:推进社团活动,要克服困难,创设条件,从而有效实施、合理安排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整合各种资源,把社团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包括设施装备、环境布置)结合起来,让每一项经费投入,每一项工作活动安排,都能体现对学生周到的关怀。

(二)基本目标

1.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终身体育意识和人生艺术素养修炼,促进人格完善,增强主体意识和学习能力,促使知识、情感、行为和谐发展。

2.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张扬学生的`个性,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增长能力。

3.涌现一批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有一定科研能力,掌握活动设计、组织和指导方法、一专多能,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能力的指导教师。

4.强化教师的课程意识,提高课程开发能力,培养教师之间的协作精神。

5.发展教师特长,愉悦教师身心。

6.通过多种方式吸收学生加入到组织中来,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长的舞台。

7.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塑造学校社团活动的品牌,积极参加各级演出和比赛,为校争光。

8.探索校园文化、社会文化在社团活动中的可利用资源,以及课内外、校内外互动关系。

9.营造“自主、合作、开放”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改革,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具开放性和多元化,更具生命力。

三、具体工作及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教师精心设计活动,定期组织学习研究,协调校内外、课内外关系,保证方案正常实施。并全程监督各社团活动过程和考核评价社团活动效果。

组长:xx

职责:从整体上对社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调控。

副组长:xx

职责:协调辅导教师组建社团,制定实施方案,定时组织社团开展活动,进行活动评比及总结,进行资料收集与整理。

成员:xx

职责:配合学校领导和社团组长的安排,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社团活动,对相关活动做好指导;负责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时的纪律和安全教育。

(二)尊重主体,实行双选

在社团活动实施过程中实行双选原则,活动前,学校根据每个教师的特点选择好社团类型,公布给全体教师,教师根据个人特点选择合适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和爱好创立新的社团,报学校审批后进行活动,同时班主任根据课程的开设情况鼓励学生依据自身特长,特别是兴趣所向,选择合适的社团活动。全校社团,面向全体学生,原则上每个学生只能报一个社团。每个社团的辅导老师可以跨年级选择成员。不报社团的学生留在本班教室内活动。

(三)落实常规,健全制度

1.为加强常规管理,避免社团活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我们要坚持“六定”。

⑴定活动课程: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⑵定活动目标:重点针对社团活动成果进行考核,纳入期末评定的重要依据。

⑶定活动时间:每周安排一次社团活动时间,确定为每周二下午一节课后,全部的社团活动都统一在这个时候,便于老师统一安排,也使学校形成一种浓浓的社团氛围。

⑷定活动内容:辅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本组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初步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⑸定辅导老师:每个社团都有专门的辅导教师一名或多名。⑹定活动地点:各社团活动小组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⑺定活动资金:学校确保各社团活动开展的资金支持。

2.辅导老师做好准备工作,绝不打无准备的仗。正式开课前,所有辅导老师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各社团应积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社团简介、辅导教师、成员名单、活动计划、活动设计、活动成果、活动反思、评价等。

3.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辅导老师要经常进行教学反思,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探讨,浓厚研究气氛,总结工作中的成功之举和败笔之处,努力提高社团活动的效果和效率。

……此处隐藏3811个字……部:负责网络宣传和社团活动总结的电子文档整理,及时挂出相关社团活动的报道。

社团管理方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保证学生社团(以下简称为“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及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建兴中学社联是学生以共同和爱好为基础,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其会员一般不少于十人。社团可由团委直接命名,也可以自行命名,报团委批准。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宗旨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 社团的指导部门为校团委,具体管理部门为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五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重要条件:

(一)由三名以上(含三名)学生联合发起;

(二)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备工作,并指定负责人;

(三)制定完备的社团章程;

(四)有简洁明了的社团名称,且冠以“建兴中学社联”的字样;

(五)有社团开展活动的必要场所等条件。

第六条 社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社团的名称;

(二)社团的成立宗旨及目的;

(三)社团的主要任务;

(四)社团的主要活动内容;

(五)社团的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六)社团的活动经费筹措及使用方法;

(七)发起人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上述材料审查合格后,又社团筹建负责人填写《社团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报校团委,一份报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社团自留。)登记表经校团委批准盖章后,社团方可成立。学生社团按学术研究类、文艺休闲、公益实践、体育竞技等类别登记,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八条 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一个(一些社团设立分会者除外)。

第九条 申请成立的社团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考察期

(一)考察期的社团必须按时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周一的例会,若不按时参加三次(包含三次)以上的,不予成立;

(二)考察期社团不按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方案执行各类活动的将不予批准成立登记;

(三)考察期社团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举办活动三个以上,若活动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将不予成立;

(四)考察期社团必须按时上缴活动的各种资料(审批、活动总结、图片等)的将不予成立;

(五)若社团组织混乱,将不予成立。

(六)凡按照本管理条例,并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社团将给予成立并颁发登记证。

第十条 给予社团应在十天内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其成立。

第十一条 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满一学年须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

第十二条 社团申请时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本社团上一个月的活动计划一份(用a4纸打印)。内容包括活动主题、组织者姓名、参与人数、覆盖面、活动内容、场地、经费使用等。

(二)社团本学年的主要活动计划;

(三)社团指导老师的意见;

(四)上述材料经审查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报校团委,一份报社团联合会,一份自留)。

第十三条 社团的名称、章程等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校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社团从到期登记注册日起,逾期半年没有申请注册者,该社团视为自动解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该社团名义开展工作,组织活动。

第十五条 社团负责人由全体社团成员选举产生并报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三人(负责人不能兼职)。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担任社团负责人;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分者;

(二)受到学校各级行政组织处分者;

(三)因违反有关规定,曾被校团委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四)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

(五)有其他原因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者。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凡参加社团的成员,必须坚守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努力,成绩合格,愿意参加社会活动,有服务精神。

第十八条 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社团成员在所在社团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积极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社团领导机构进行监督;

(三)享受社团给予的待遇;

(四)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反映社团内部情况。

第十九条 社团成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条例及所在社团的章程;

(二)遵守学校及团体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团管理部门领导;

(三)为社团及上级领导机构提供信息,承担一定工作;

(四)向本社团缴纳会费。

第四章社团管理与社团活动管理

第一节社团的指导

第二十条 社团在成立时,必须聘请指导老师。

第二十一条 指导老师应熟悉所聘请的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该社团的指导工作和对社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社团根据活动的需要,可在校内外聘请若干思想品德好,政策水平较高的社团顾问。社团顾问的职责是根据在社团的宗旨对社团的活动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三条 聘请社团顾问时,社团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并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并由院团委向顾问颁发聘书。聘请顾问的经费由社团自行解决。

第二节 社团活动管理

第二十四条 社团活动必须公开。

第二十五条 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并由校团委上报学校主管领导,经同意方可开展。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二)与校内其它部门或校外单位、团体、个人联合举办的活动;(三)邀请校外人员开设讲座、作报告等;

(四)涉及宗教、民族内容的活动;

(五)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的重大活动;

(六) 社团自身活动。

第二十六条 社团在申请举办活动时须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一)活动的名称、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等(活动审批表);

(二)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指导老师的意见;

(四)活动经费来源和数目;

(五)所有书面材料均用a4纸打樱

第二十七条 社团举办活动的张贴物、刊物及其它宣传物品的管理,按照学院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与国家现行制度、法律法规等相违背。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但须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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